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闽清县坂东镇政府路1号;邮编:350811;电话:22462315;传真:22460789;电子邮箱:bdzbgs@126.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梅政办〔2015〕58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县委县政府绩效管理年度考核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镇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镇党政办负责,配备1名兼职人员。由于受无编制、人员不足等因素影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15年,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
按照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对本镇政府网站群进行整改,着重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删减了无公开内容的空目录7个。进一步健全政府网站运行保障长效机制,定期对我镇政府网站进行检查,避免出现“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渠道畅通便捷。
(三)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除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之外,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内容。充分利用通知公告栏目,对群众关心的申请住房建设审批情况、医疗保险情况、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名单、每季度重大疾病补偿名单等,均要求所在村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便于群众多渠道查阅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5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5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数3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职能;11、应急管理;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3、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25、工作动态;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5年度主动公开10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通过“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即可查询本单位公开的各类信息。
2.到本单位咨询、查询地址:闽清县坂东镇政府路1号;邮编:350811;电话:22462315;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电子邮件:bdzbgs@126.com,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镇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起,历年累计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我镇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是依旧存在部分问题,如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进入抽查核验阶段,由于管理员在后台操作过程中,存在疏忽行为,造成技术失误,未能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至前台,导致前台浏览不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被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曝光。今后,我镇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更新、上报信息,深化措施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05 | 36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5 | 36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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