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闽清县坂东镇政府路1号;邮编:350811;电话:22462315;传真:22460789;电子邮箱:bdzbgs@126.com。
一、概述
2014年,在中共闽清县委、闽清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了部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我镇紧紧围绕创建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目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做好实施《条例》各项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文件及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确定镇党政办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
(二)夯实制度建设
为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我镇结合全镇工作实际,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的分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应工作规程,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信息管理工作水平。我镇严格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并结合不同分类分别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
(三) 拓宽公开渠道
我镇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交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对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严格按照报表填报内容,定期报送主动公开信息,做好文据交接工作。
(四)规范信息公开
我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着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在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4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2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数2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职能; 25、工作动态;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4年度主动公开8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通过“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即可查询本单位公开的各类信息。
2.到本单位咨询、查询地址:闽清县坂东镇政府路1号;邮编:350811;电话:22462315;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电子邮件:bdzbgs@126.com,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镇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起,历年累计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我镇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今后,我镇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2 |
25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2 |
25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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