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了完善镇区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1-350124-04-01-952004)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各乡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污水管网490.999公里,污水处理站7座,污水提升泵站15座。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4629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734.59万元,工程设备购置安装费用1883.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39.22万元,预备费2107.84万元,建设期利息1978.6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4.53万元。建设资金由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道路平面设计、管网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6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