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住〔2021〕5号)、市国房中心关于《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和县纪委办《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梅纪办〔2021〕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县住建局会同县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制定《闽清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开展。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清县民政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闽清县公安局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