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公租房定向保障准入标准》(梅政办﹝2018﹞175号),现依规对闽清县公租房申请对象林国增户住房保障资格公示7天,公示期为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1月29日,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91-22376796
■监督举报邮箱:mqxbzf@163.com
■监督举报信箱:闽清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附件:2021年闽清县公租房定向保障对象公示
闽清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