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通知》(闽建安函〔2024〕27号)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22日开始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督促辖区内安管人员不足的施工企业限期整改,要求补足安管人员,并于2024年5月6日在闽清县政府网再行公示一个月时间,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6日。
目前,仍有10家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根据省厅工作部署,我局拟注销以上10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详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公示期满,将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闽清县安管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施工企业名单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