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化解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健全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机制,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确保全系统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推动领导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工作考核,统筹抓好本行业、领域、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推动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对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风险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或企业,分级分类实施约谈督办。(局安监科牵头,局相关科室依职责分工督促指导)
2.推动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督促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交通运输领域辖管的车站、渡口以及经营性车辆、船舶,在建施工项目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
3.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辖管单位、企业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深化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安监科)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4.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2024年起,负有行业管理职责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健全落实部门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发生亡人、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开展火灾风险预警警示,提示社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安监科)
5.聚焦重点领域。紧盯系统内的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开展防火门专项整治,提升防火门的“标识化”和“应闭尽闭”率;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面、家庭作坊、“多合一”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新能源车充电站、混合能源运输工具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人、货密集的客、货运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紧盯驾培机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及宿舍、管养公路的桥梁及隧道等敏感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采用易燃彩钢板房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探索引进市、区两级专家指导服务场所隐患整改情况评估和回头看”。(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养护所)
6.组织全面排查。组织开展对单位场所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管道竖井、裙房屋顶平台等盲区死角,走道、楼梯间、管道井堆放的易燃可燃杂物进行清理。针对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运营期间动用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电烤炉、明火等不安全取暖行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等高风险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处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强化经营性自建房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办公室、保障中心、规建科、安监科)
7.优化检查方式。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通报系统行业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要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安监科)
8.实施全链条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配合相关职能部门,2024年围绕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健全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安监科)
9.统筹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研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遗留问题项目的整改和解决。要求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当及时向各行业主管单位报告,未经行业主管单位同意,不得恢复使用;建设单位逾期不停止使用的,行业主管单位应当强制执行。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行业主管单位应当报请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保障中心、规建科、办公室、安监科)
10.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指导所属单位、企业从“疏”“堵”两方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环节综合治理。加强规范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按照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制度和治理措施,加强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整治,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中心、规建科、办公室)
11.加强“九小场所”排查整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行动,实现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应拆尽拆”、应急窗“应开尽开”,逃生绳“应配尽配”。围绕沿街店面“三合一”问题开展隐患动态治理,设有夹层的沿街店面推广增设简易喷淋和烟感集成红外探测报警系统等“技防”措施。(保障中心、规建科、办公室)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2.严格依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行政、监管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定期开展突出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排查工作,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向属地消安委办报送相关典型案例查处情况。(执法大队、保障中心、规建科、安监科)
13.加强挂牌督办销案。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综合治理和督促整改力度,落实整改责任;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国家、省级重点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2024年底前推动落实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案。(保障中心、规建科、安监科)
14.发动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组织曝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依托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保障中心、规建科、办公室、安监科)
15.强化信用监管。贯彻实施《福建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将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财政奖补、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保障中心、规建科、执法大队、安监科、审批科)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6.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督促、指导所属单位、企业以及为其提供物业服务企业,以公共建筑产权单位或者资产管理单位等场所为重点,组织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保障中心、规建科、办公室)
17.配合做好农村火灾防控。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乡村振兴路改工作,配合做好供水管网铺设和消火栓建设。(规建科、养护所)
(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18.加强专业培训。每年组织本单位及所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养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结合各工作实际,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才建设,分级分类强化消防管理人才配备,培养和配备单位“一熟悉、两懂、三会”管理人员,即社会单位内能熟悉掌握单位消防安全情况、懂火灾风险、懂消防安全管理、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会组织灭火和应急逃生的消防专岗工作人员。打造一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的“工匠”,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2025年底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才建设。2026年底前,实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才在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全面铺开。(保障中心、规建科、安监科、办公室)
19.强化行业培训。结合实际推动开展各自分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规范施工、作业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保障中心、规建科、安监科、办公室)
20.规范员工培训。督促所属单位、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所属单位、企业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保障中心、规建科、安监科)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1.普及安全常识。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督促、指导交通运营单位在客运站点和交通工具上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示,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人员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开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安监科)
22.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安监科、执法大队)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要及时研究本部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调研,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清单化管理,适时调度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对6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明确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与《福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要注重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对在治本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导。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将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考核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亡人和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加强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