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闽清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清县绿建北斗洋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经采纳2021年11月27日云龙乡台埔村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和2021年11月28日云龙乡官庄村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现将优化后的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闽清县云龙乡
二、用地面积:41.7220公顷(合625.83亩)
三、用地范围:片区位于闽清县云龙乡308省道与海云路交接处。
四、公示期限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五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62300672 张玲鸿
附件: 《闽清县绿建北斗洋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清县人民政府
附件:
闽清县绿建北斗洋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关于闽清县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编制《闽清县绿建北斗洋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闽清县绿建北斗洋片区位于308省道与海云路交叉路口。片区涉及云龙乡官庄村和台埔村,共计1 个镇 2 个村,涉及1个国有单位,范围面积共41.7220公顷(合625.83亩),其中农用地30.9660公顷(耕地7.2347公顷),建设用地10.1832公顷,未利用地0.5728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本次成片开发,是推进闽清县“大城关”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激发片区活力,促进片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是盘活存量用地,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的需要。
四、片区主要功能与实现用途分析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1.7220公顷,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方案主要以工业用地开发为核心,配套河流水面、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公路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等设施,完善片区综合功能,引导周边土地开发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片区内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陆地水域、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及特殊用地,面积合计17.3929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1.69%,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 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与任务,已纳入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片区范围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最终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
经对照《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闽清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及各类特殊保护区等成果内容,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等各类特殊保护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文物古迹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八、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2-2024 年,3年内实施完毕。
九、结论
《闽清县绿建北斗洋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福州市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专项规划,已纳入福州市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自然资源部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做到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1:闽清县绿建北斗洋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