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7-0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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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闽清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经采纳2021年6月11日梅溪镇榕院村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和2021年6月17日梅城镇城关村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现将优化后的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闽清县梅城镇、梅溪镇 

  二、用地面积:7.5741公顷(合113.6115亩) 

  三、用地范围:旧气象局片区北接现状农村居民点,南接梅溪路,东临现状道路,西靠近邮电新村小区。 

  四、公示期限  

  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五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62300672  张玲鸿 

 

  附件: 《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附件: 

 

  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关于闽清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编制《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北接现状农村居民点,南接梅溪路,东临现状道路,西靠近邮电新村小区。片区涉及梅溪镇榕院村、梅城镇城关村,共计2个镇2个村,范围面积共7.5741公顷(合113.6115亩)。 

  本方案涉及闽清县梅城镇城关村共6.8163公顷,其中包含:农用地1.7933公顷;建设用地5.0230公顷。本方案涉及闽清县梅溪镇榕院村共0.7578公顷,其中包含:农用地0.4853公顷;建设用地0.2725公顷。土地及地面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土地及地面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必要性分析 

  旧气象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推进闽清县“大城关”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激发片区活力,促进片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盘活存量用地,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的需要。 

  四、片区主要功能与实现用途分析 

  本片区主要包括居住用地面积4.5029公顷,实现居住功能;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8853公顷,实现交通运输、市政基础设施敷设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0.1429公顷,实现绿化景观功能;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0156公顷,实现供电功能;河流水面用地面积0.0274公顷,实现防洪排涝功能。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片区内公益性用地包含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陆地水域,面积共3.0712公顷,占片区总面积的40.55%,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与任务,已纳入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片区范围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 

  本成片开发范围内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要求。 

  八、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于2023年实施完毕,其中,一期实施项目面积共计4.5029公顷,为城镇住宅用地。 

  九、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方案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闽清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梅政综〔2017〕42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闽清县榕院片区(旧气象局附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梅政综〔2021〕43号)予以实施。闽清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土地成片开发效益评估 

  (1)土地利用效益:本次成片开发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优化用地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2)社会经济效益:通过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成片开发建设,有利于闽清县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是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惠民为民工程。 

  (3)生态效益:本方案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等重要生态保护要素,对区域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将不会对城市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明显负面影响。规划范围内城市绿地建设将有效提升人均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 

  十一、结论 

  《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1:闽清县旧气象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