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征启公告〔2020〕32号
为实施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精品电线电缆项目(三期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5070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金沙镇沃头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 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精品电线电缆项目(三期项目) ,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法律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30日由金沙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征地补偿相关工作由乡镇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