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教育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清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2111-350124-04-01-340352)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塔庄镇等乡镇相关学校校园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1、塔庄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本项目用地面积17899平方米,建筑面积4959.43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配套建设绿地、道路等室外工程。2、全县43栋Csu级校舍抗震加固工程:包括对城关中学等学校43栋校舍进行抗震加固。3、闽清县17所学校田径场改造工程:对坂东镇湖东小学、白樟镇樟山小学等17所学校田径场进行改造提升,包括对跑道、篮球场、足球场等进行硬化、塑化、绿化。4、闽清县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教室、宿舍、食堂及图书馆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1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3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2万元、基本预备费100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闽清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31.5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