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库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11-1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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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库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促进雄江镇旅游产业发展壮大,经研究,原则同意库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库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项目编码:2111-350124-04-01-554407)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雄江镇梅雄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游客集散中心、智慧停车场、充电桩,打造沿江护岸亲水步道,旅游区道路扩建;智慧库区、文化长廊、文化馆,水上旅游泊位、梅台-尚坑客运码头、货运作业区等基础设施及配套停车场、公厕、充电桩等建设;温泉康养基地及污水、垃圾、供水等配套设施,温泉沿线 12 公里游客接待站、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00万元,预备费285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闽清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60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