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12-0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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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七届政府2021年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11130

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1〕2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为导向,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对标先进,改革创新,全面完成重点任务清单所列各项目标任务,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得到较大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企业群众“能办事”

1.降低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差别化市场准入条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

2.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严格执行全市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规则,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秩序,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推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3.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监管、“一站式”抽查。加强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监管。全面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提高信用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4.建立完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规范企业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通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市场环境,减少行政行为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建设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推动企业群众“快办事”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实现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大力推进“一件事打包办”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审批业务县乡协同、部门联动,使群众切身体会到“互联网+政务”带来的便利。

2.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完善帮办代办机制,探索“上门办”主动服务,依托“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提供“预约上门办理、网上审批帮办、窗口审批代办、审批问题协调”服务,精准匹配审批帮办代办服务需求。强化惠企政策兑现,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申请得优惠”向“政府主动送优惠”转变。

3.优化电子政务资源配置应用。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完善电子证照纠错机制,提升我县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全面落实省、市“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将政府部门核发的新增材料、新归集电子证照,纳入“免于提交”范围。推动政务数据协同汇聚,围绕社会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医疗、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拓展“互联网+”应用。

(三)营造开放包容的良好氛围,助力企业群众“办成事”

1.提升创新创业创造活跃度。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优质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和“独角兽”“瞪羚”企业。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其在孵企业的认定或备案条件,落实创业服务机构奖补优惠政策。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不断提升创造能力。

2.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拓展小微企业线上融资渠道,提升“信易贷”“金服云”“产融云”“银税互动”等平台服务功能,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优化民营企业授信评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适当增加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比重,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

3.加强人力资源要素保障。优化“互联网+就业”模式,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施招才引智计划,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政策,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精尖人才。推动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摊规点”准入要求,引导从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经营。

4.强化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我县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四)构筑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保障企业群众“好办事”

1.深入推进诉讼“一站式”建设。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四位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马上办、网上办制度,健全和施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窗口立案、自助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基本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

2.推行“多元调解+速裁”。建立全方位立体式多元调解体系,整合法院外部调解力量与内部审判资源,实现诉讼案件分流、调解、速裁、精审程序转换对接。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关系,覆盖房地产、金融、医疗等多个专业领域,调解阶段拓展到诉前、诉中及执行全流程。

3.提升执行移送破产效率。完善“执破直通”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有效缩短“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探索实施简易破产程序。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专项工作组、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按照任务清单的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做好评价工作。各专项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省每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强化协调配合,做好评价期间前后方衔接工作,县营商办负责组织调度,成员单位协同配合。

(三)完善考核评估。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将各单位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深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检查和一线干部考核,注重跟踪评估、督查落实,典型示范带动,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编辑成负面案例,予以效能问责,向社会公开,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四)深化宣传推介。各专项组、各单位要注意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全县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和正面案例的推介力度,及时复制推广,强化示范引领,同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