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啤酒违规添加甜味剂

来源: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1-0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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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回放:2020年1月,厦门海关隶属海沧海关在对1批共计14.9吨的进口啤酒进行现场查验过程中,发现该批啤酒包装显示配料有E950字样。经进一步核实,其相应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是乙酰磺氨酸钾,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4对乙酰磺氨酸钾使用范围的规定,该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专家解读:乙酰磺氨酸钾又名安赛蜜,是一种甜味纯正而强烈、持续时间长的甜味剂,不提供营养和能量,具有在人体内不代谢、不吸收、对热和酸稳定好的特点,甜度为蔗糖的200-250倍,适用于焙烤食品、饮料等食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4,乙酰磺氨酸钾不得在啤酒中添加。该批啤酒添加乙酰磺氨酸钾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形,进口商在选择进口食品时应做好产品审核、安全是前提,盲目追求产品口感和商业价值的观念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