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指导性清单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6-21 17:2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序号

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补助标准

备注

1

政府供养老年人兜底保障

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

特困人员中老年人

分散供养老年人:全自理1340元每人每月;半护理1640元每人每月;全护理1930元每人每月。
集中供养老年人:全自理1610元每人每月;半护理3187元每人每月;全护理3884元每人每月。

全县

2

低保人员中的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

低保人员中老年人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880元。低保金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计算,基本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x保障人数;对单人纳入低保的老年人,低保金按低保标准880元发放。

全县

3

重度残疾人员中的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

重度残疾人员中老年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95元;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28元、107元

非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15元85元

全县

4

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支持项目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企事业退休金老年人

按照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和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企事业退休金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目前暂时先在梅城镇、梅溪镇、云龙乡等开展试点工作

5

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

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

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全县

6

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

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原则上以老年人服务券(卡)的方式发放护理补贴。未由第三方服务的乡镇以现金发放。

全县

7

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

百岁老年人慰问金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每人每年3000元,

全县

8

百岁老年人营养补贴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每人每月200元

 

9

高龄老年人津贴

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企事业退休金老年人,年龄在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享受高龄老人补贴待遇

每人每月100元。

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