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常见问题答疑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3-0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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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么是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答:闽清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为全县范围内具有闽清户籍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政府统一购买意外救助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因意外伤亡产生的治疗费用均可获得赔付,保险期限为1年。

  2. 闽清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赔付?

  答:投保老年人发生意外时导致死亡的可得到最高赔付2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伤残按评残等级可得到最高赔付2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赔付7000元。

  3、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是什么?

  答:为倡导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降低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风险,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经县政府研究,统一为闽清县范围内的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闽清县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为减少老年人的负担,此项保险为自动加入形式,不需要额外办理购买保险的相关手续。只需配合乡镇网格员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即可。

  5、什么情况下保险机构承担赔付责任?

  答:因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事件等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医疗及身故、伤残;

  6、什么情况下保险机构不承担赔付责任?

  答:参保老年人发生的意外伤害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保险机构不承担赔付责任。具体情形如下:1、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赔付责任的。如:交通事故、为他人或他方务工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或医疗事故等导致的意外伤害。2、参保老年人因违法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如:吸毒、打架斗殴、醉酒滋事、违法驾驶机动车、使用管制药品(遵医嘱用药除外)、抗拒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等导致的伤害。3、因自杀、自残导致的伤害。4、在境外及港、澳、台发生的意外伤害。5、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等骗取保险赔付金的伤害。6、门诊治疗的意外伤害。7、法律、法规、保险产品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参保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须在多长时间内报案方可有效?

  答:参保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请及时到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救治,并在24小时内拨打报案电话:22332714。如遇该电话占线,可拨打24小时客户电话95518。报案地址:闽清县梅城大街78号。

  8、此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期限是多少?

  答:从2022年08月16日零时起至2023年08月15日二十四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