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相关部门、水厂:
经我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白樟镇白樟水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白樟镇白洋村、池埔村、圆头村河流型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白樟镇白樟水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白樟镇白洋村、池埔村、圆头村河流型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白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