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福州市取消、下放、合并和暂停实施一批
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合并和暂停实施一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9〕144号)的要求,我县对应取消事项64项,承接下放事项63项(含委托),合并事项55项,暂停事项17项。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凡属于承接下放(含委托)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主动与市直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及时调整权责事项目录,制定和公开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2.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3.合并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
4.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闽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