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根据《中共闽清县委办公室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委办发〔2018〕23号)有关规定,决定相应调整一批行政事项。
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调整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附件:调整的县级行政事项目录(共计24项)
闽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