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在本企业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闽清县用工企业可申请享受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福建省人社厅“省际劳务协作平台”导出数据显示,共有福建省闽清双棱竹业有限公司公司等5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吸纳143名省外脱贫人员(含首批已预拨付的52家缴费单位,吸纳128名省外脱贫人员)向我中心提交申请。我县两批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共12万元,经测算,人均分配标准为839.16元。第一批预拨付人均分配标准为605元,已发放金额77440元(第一批预拨付的52家缴费单位按839.16元标准补齐发放),现将拟补贴的金额与详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
监督电话:0591-22332329
联系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0窗口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