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56号)、《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后,到经办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经审核,2023年度第一批共计178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现依规向社会公示该批次王碧香等178人名单,补助金额合计791130.34元,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则对名单内人员发放社保补贴。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9月6日-9月12日
监督电话:0591-22313269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