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批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稳就业奖补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0-3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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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3〕48号)文件精神,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2023年参保缴费连续达三个月(含)以上的福州市参保缴费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可申请享受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经审核,共有福建省闽清双棱竹业有限公司公司等6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吸纳159名省外脱贫人员(含首批已预拨付的59家缴费单位,吸纳118名省外脱贫人员)向我中心提交申请。我县两批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共14万元,经测算,人均分配标准为880.50元。第一批预拨付人均分配标准为645元,已发放金额76110元(第一批预拨付的59家缴费单位按880.50元标准补齐发放),现将拟补贴的金额与详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6日

  联系地址:闽清县溪滨路1号(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329。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