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闽清县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11-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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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55号)精神,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本企业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闽清县用工企业可申请享受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根据福建省就业服务局“省际劳务对接服务平台”导出数据显示,我县有福建省闽清双棱竹业有限公司61家企业(详见附件)符合申报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相关企业规定时间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0591-22371619

公示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2日

申报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县人社局四楼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71619。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