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补充招聘就业辅助员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7-1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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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4号)文件规定,目前因我县市属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空缺,拟在我县补招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补充招聘市属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1名,人员配置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闽清县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符合福州市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援助政策对象。

3、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三、工作职责

就业辅助员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各项稳就业保就业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并向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四、聘用人员待遇

1、市属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4、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及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自行到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名(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联系电话:22313269)。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两份,《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彩照两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

采取计算机操作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经上机考试合格、面试入围的拟聘用人员在闽清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正式录用为就业辅助员。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聘用

1.由县人社局委托福州市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