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7-06-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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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特色:

免担保:无需担保,每年提供8000至12000元信用贷款。
  利率低: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贴息。

期限长:最长贷款期限可达20年,毕业后第3年才开始还本。

手续简:提供24小时在线申请功能,足不出户,便捷申贷。

效率高:全天24小时在线受理业务。配备集业务申请、受理、查询、统计、贴息及风险金计算、贴息代发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管理系统。

渠道广:微信端直接享受服务。学生用户无需使用电脑,只需在微信上就能注册与发起贷款申请,接收、查看重要信息。

流程少:续贷免签、免审核。续贷只需学生自主申请,资助及教育部门无需审核。

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签约,分年发放,续贷创新,自主决定。

二、相关政策

1.已被全日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学院,不含成人教育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2.学生入学前户籍在闽清县。

3.贷款金额:不超过学费及住宿费之和,且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学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学年。

专升本、本升硕、硕升博的学生均可在线申请续贷或展期。

三、首贷流程

1.学生注册提交。或https://zxdk.fjnx.com.cn(福建省农信社申请贷款系统)

2.携带资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高招办电大二楼)。

3.银行审核。

4.高校确认。

5.银行放款。

备注(材料含):a.学生身份证;b.户口本;c.录取通知书;d.学费证明;e.困难证明(有就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并需随带原件查验)

四、续贷流程

学生用户

续贷放款申请

暂停放款申请

银行审核

结束

备注:续贷无需资助中心和高校审核(除将款项汇往个人户头),无需提供高校确认书。

五、贷款办理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六、申请办理地点

闽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高招办电大二楼)。

咨询电话:0591-22335454

 

 

 

闽清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