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2025〕3号)文件相关规定,对于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的,7米以下每辆车补贴9万元;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额外补贴1万元。现将我县公交公司数据审核情况汇总如下:
福建省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购置更新到位4辆长度为5.995米低地板新能源公交车,2025年4月25日报废4部车龄8年以上的公交车。现按照每辆10万元的补贴标准申请更新补贴,合计补助金额为40万元。
现将申报数据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3日-29日)公示期内,如有疑议,请书面反馈至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1-22332255。
附件:1.闽清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新与动力电池更新汇总表
2.闽清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新明细表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