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央、省、市下达闽清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552.93万元。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社会公益事业和养老事业发展等方面,现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22万元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39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福彩公益金22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8万元,用于闽清县养老服务机构智慧用电安全监测预警系统采购项目,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2万元,用于全县在读的2名成年孤儿发放助学金,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111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万元,用于全县在读的2名成年孤儿发放助学金,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12.88万元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113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福彩公益金0.4万元,用于我县4名散居孤儿体检费,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28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福彩公益金46.4万元,用于社工站购买服务,分别为江北片区和池园片区两个项目,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16号)文件,下达我县结算2022年和下达2023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2023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18.82万元,用于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
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70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福彩公益金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200万元,分配给塔庄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困境儿童探访关爱服务补助39万元,用于闽清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困境儿童探访关爱服务项目购买服务,项目覆盖闽清县各乡镇摸排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老年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独症儿童等,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
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81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福彩公益金23.73万元,已全额拨付给闽清县金太阳老年公寓、坂中爱心养老院等10家养老机构,用于床位运营补助,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
6、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二批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22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福彩公益金90万元,用于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消防升级改造,截止目前,完成预算审核等前期工作,已支付3.097万元,剩余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7、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81号)文件,结算2020-2022年度和预下达2023年完全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省级补助资金5.47万元,财政已收回。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18.05万元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百岁老人慰问经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27号)文件,下达我县市级福彩公益金3.69万元,《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百岁老人慰问金提标经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93号)文件,下达我县市级福彩公益金2.46万元,合计6.15万元,用于百岁老人慰问,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市家园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161号)文件,下达我县市级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用于塔庄镇嵌入式家园建设补助,资金已下拨给塔庄镇。
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54号)文件,下达我县市级福彩公益金11.9万元,用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适老化改造工作已完成,资金已全部列支。
闽清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