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闽清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闽清县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县财政局)审计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保障财政收入增长和重点项目支出等方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管理方面。1.部分财政待分配预算未细化。2.部分单位编制预算不合理。3.部分单位支出预算未在规定科目正确反映经济事项。4.未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
(二)预算执行方面。1.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2.个别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上缴县财政。
(三)财政资源统筹方面。1.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到位。2.住房维修金定活存储结构不合理。3.部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四)财政绩效管理方面。1.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未设置绩效目标。2.个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不规范。
(五)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1.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低。2.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有待加强。
二、县人社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度县人社局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组织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执行方面。1.个别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低。2.未及时下达省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3.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归还县财政。4.未及时终止死亡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二)财务决算方面。1.代扣款项未及时清理。2.往来账款长期挂账。
(三)内控制度方面。内控管理不严,存在备用金账实不符的情况。
(四)固定资产管理方面。1.部份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资产未及时进行报废处置。
(五)财政财务管理方面。财务报销票据不全。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方面。存在事后审批、报销不及时的情况,涉及金额2.72万元。
(七)绩效管理方面。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2.扩大绩效目标管理成果。
三、县信访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度县信访局能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管理及编制方面。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
(二)预算执行方面。1.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信访维稳专项资金。2.政府采购管理不严。3.部分已报废固定资产未处置。4.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四、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种粮积极性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用专项审计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粮食生产工作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播种面积任务数及产量任务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水稻种植保险面积递减,水稻种植保险覆盖面低。
(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不准确。
(三)部分申报种粮补贴的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
(四)向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对象发放种粮补贴。
五、全域治水推进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县水利局、县住建局、闽清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域治水建设更美好山水城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域治水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强基宁水行动方面。1.部分建设项目进度未达目标。2.个别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3.个别建设项目履约保函未能覆盖全工期。
(二)集约用水行动方面。个别水电站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清源控水行动方面。1.污水集中收集率未达目标任务。2.部分入河排污口未审批。3.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未办理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六、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持续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水利建设方面。1.白中段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0.48万元。2.塔庄段施工单位在申领进度环节虚报工程量20.98万元。3.业主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施工单位在结算送审环节虚报工程量4.01万元。4.白樟段左侧护岸边设计调整生态绿化种植效果不佳。5.项目工程存在质量缺陷。6.后期护岸维护管理不到位。7.未及时拨付中小流域资金774万元。8.水电站退出奖励资金保障不到位。9.坪洋电站厂房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10.城乡供水一体化推动城镇管网延伸进度滞后。11.坂东净水厂扩建工程V型滤池存在水体污染隐患。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方面。1.2023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衔接资金300万元拨付不及时。2.9个村530万元扶持村集体项目收益不佳。3.部分项目建设未按期完工。
七、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X125(ZX1501)池埔路口至继新路段道路工程推进实施情况审计情况
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X125(ZX1501)池埔路口至继新路段道路工程于2023年11月30日交工验收通车,有效改善了白金工业园区交通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许可证时间晚于实际开工时间。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金沙镇主要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自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以及“一岗双责”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方面。未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1.部分规划编制推动缓慢。2.未完成水电站清退任务。
(三)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方面。1.村植千树项目占用基本农田。2.个别工程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1.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存在“非粮化”现象。2.林地管护不到位,存在林地遭破坏的情况。3.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不到位。4.个别设施农用地监管不严。5.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整改不到位。6.聘用不符合年龄条件的村民担任护林员。
(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1.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2.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所有者经济补偿部分)审核把关不严。
九、加强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审计建议
(一)做实做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按照零基预算编制方法,进一步提高“四本预算”的精准编制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将项目预算细化至部门,降低财政代编预算规模,有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二)强化财政收入统筹力度,确保财政收支平稳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清理部门结余资金力度,对部门连续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收回,确保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工作。
(三)强化债券资金项目管理,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相关单位加强对接沟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拨付新增的专项债券资金,以突出时效。强化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绩效意识,强化专项债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
(四)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推进到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上报的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落实专人负责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对项目资金投入、拨付和使用情况,项目验收、报账情况做到常态监督、专项检查,确保衔接资金项目推进到位。
(五)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有关乡镇要按照“全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后花园’”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和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抓紧谋划补充耕地建设项目。要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强化对设施农用地的监管工作。加大土地、林业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后续处置和生态恢复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突出问题。
闽清县审计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