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类型 (案件名称、具体案由) |
案情简介 (简要案情、违法事实等) |
处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 |
行政处罚种类 |
办结案件类型(已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
办理机关 |
1 |
福建盛利达陶瓷有限公司 |
福建盛利达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厂址上的煤气站于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16年该公司煤气站未批先建的行为被原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2017年1月因未通过专家验收而停止使用。2020年8月4日,执法人员在对2019年中督件巡查时发现该公司煤气站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就擅自恢复使用,其产生的水煤气接入该公司原审批使用天燃气的窑炉作为燃料,煤气站采用钛菁钴催化、栲焦脱硫法前端处置产生的水煤气。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
40万 |
正在执行 |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