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4年1月)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2-2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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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气质量分析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1月份,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有效天数为31天,其中优良天数为31天(优21天,良10天)。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1,位列六县(市)第2,位列全省58个县市第32。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1月份六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污染物变化情况如下: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 同比上升70.8%。

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

  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50%

  4、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7.1%。

  5、臭氧90百分位数O3):平均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5.3%

  6、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5%。

我县20241月份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情况详见附表

 二考核评分办法

 1、综合指数=PM10/70+PM2.5/35+SO2/60+NO2/40+CO/4+O3/160

 2、考评计分办法:考评分=基础分-扣分基础分2-本行政区综合指数/六县(市)综合指数最低值)×100;扣分为每出现一天轻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分3分,每出现一天中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6分,每出现一天重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9分每出现一天任何一个站点无污染物监测数据的或者有效监测数据低于考核要求且未进行书面说明的扣3.3

 三、主要污染物原因分析

 1月份,延续2023年12月空气质量水平,空气质量10天良级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5天,首要污染物为可细颗粒物(PM5)的5天。其他五县(市)同期也是良级天数或者接近良级天数的限值,可见受到了区域性的污染影响。2023年春节在1月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工业企业基本都已停产,空气质量优级天数较多。2024年1月份受输入性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较大。  

附表: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表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4218

 

附表1    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表

   项目

 

月份  

PM10

(μg/m3)

PM2.5

(μg/m3)

SO2

(μg/m3)

NO2

(μg/m3)

CO

(mg/m3)

O3

(μg/m3)

综合

指数

一级天数

一级达标率(%)

二级以上天数

二级以上达标率(%)

有效 天数

超标 天数

缺失 天数

控制

指标

≤70

≤35

≤60

≤40

≤4

≤160

――

――

――

――

≥95%

≥324

――

――

1月

41

27

9

11

0.7

118

2.71

21

67.7

31

100

31

0

0

合计

41

27

9

11

0.7

118

2.71

21

67.7

31

100

31

0

0

合计同比

+17

+9

+7

+4

+0.3

+42

+1.07

-8

-25.8

0

0

0

0

0

说明:(1) 6 项污染物控制指标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1中年平均的二级标准。(2)合计同比为今年1月份浓度去年同期平均浓度的比较情况,(+)表示今年该项目浓度比去年同期高,(-)表示今年该项目浓度比去年同期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