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9-0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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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6日-2024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00853

通讯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福建福州闽清-白洋路开断进前坂(白中)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

闽清县白樟、白中镇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线路长度约6.58km,其中双回路架空路径约6.22km,双回电缆路径约0.26km,单回电缆路径约0.1km.

1.施工期生产废水应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喷洒降尘。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临时用地,严格控制架空输变电下方树木的修剪和砍伐,对于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采用覆土绿化、植被修复。

2.对施工现场和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4.线路设计在110-750kV架空输变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的基础上,尽量优化设计,新建架空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线路对地高度不小于6米,经过居民区时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米。

5.固废分类收集,废弃渣土运至指定地点,不随意倾倒。

6.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