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切实加强池园镇河道管理工作,根据《闽清县池园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河长名单通知如下:
河 长: 黄建恒(镇党委书记)
黄 勇(镇 长)
副 河 长: 黄为端(镇党委副书记)
张立钦(副 镇 长)
流域河长: 黄为端(芝溪流域池园店前段村后圳拦河坝至井后段朝阳桥上游塘墘坝)
张立钦(芝溪流域池园井后段朝阳桥上游塘墘坝至福斗段福斗与白中普贤交界的普贤电站拦河坝)
今后,如遇河长工作变动,原则上由继任领导接替河长,不另行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