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8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闽清县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河长办),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林瑞发 县水利局局长
专职常务副主任:许少戎 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专 职 副 主 任:曹建利 县环保局副局长
副 主 任:聂志如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廖光辉 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景盛 县国土局副局长
黄小光 县交通局副局长
吴钦俤 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言钢 县公安局治安副大队长
成 员:
宋秀生 县河长办负责人
杨敏国 县环保局审批科副科长
俞 欣 县住建局科员
张 鸿 县农业局助理训牧师
刘晓娟 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员
卓文钦 县交通运输局科员
刘健芬 县林业局科员
陈兴琴 县商务局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
肖梦芸 县财政局农业科干事
黄 珊 县发改局综合科副科长
朱邦良 县卫计局宣教科副科长
郑清清 县爱卫办综合科科长
县河长办设在县水利局,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信息发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监测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