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4-25 11:3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台郡木王府家居板材系列木制品项目

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369号

福建省台郡木王府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9867平方米,产木质家具10000套,加工刨花1800吨。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水应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无法利用的定期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木工各产尘工段分别收集汇总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一根不低于24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位于密闭负压喷漆晾干房内,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漆除雾后,再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24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

4.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漆渣、废空桶、废活性炭、喷漆废液、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规定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一、公示时间:2022425日-20224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