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12-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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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华宏消防科技消防门窗项目

闽清县坂东镇朱厝工业区

福州华宏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租赁闽清县坂东镇朱厝工业区福建省金润瓷业有限公司厂房,年产消防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6000万套。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喷粉粉尘经喷粉台负压收集后通过自带的滤芯滤筒回收装置回收后再通过1套二级回收装置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燃天然气烟气和烤粉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

5.固废分类收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规定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7.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一、公示时间:2021128日-202112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