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5-2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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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信腾生物质成型颗粒项目

闽清县梅城镇王大河工业区

福州信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位于闽清麦王电瓷电器有限公司厂房东侧区域作为生产加工场所,年产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10000吨。

 

1.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闽清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破碎粉尘采用喷雾降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除尘器收集治理,与筛分、粉碎粉尘经负压抽吸后一并通过脉冲除尘器收集治理后通过同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2

福建惠通竹木制品生产线项目

闽清县塔庄镇下庄村

福建惠通纺织有限公司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年产木床10000件、木柜10000件、竹制餐厨日用品200万套。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生产废水絮凝沉淀+油水分离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柜+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规定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一、公示时间:2021520日-20215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