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沪豪新材白金工业园spc石塑地板 |
闽清县白金工业区 |
沪豪(福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华力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租赁福州和冠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年产SPC地板墙400万平方米、多层实木及密度板80万平方米。 |
1.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SPC石塑地板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木多层板生产过程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落实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废物分类收集,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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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