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将位于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福建航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白樟镇白洋村;
2、拟出让面积:7011㎡(折10.52亩);
3、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系数≥40%;
(2)0.9≤容积率≤1.8;
(3)10%≤绿地率≤20%;
(4)建筑高度≤18m,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外,不得建造单层厂房,且层数不低于4层;
(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项目建设在满足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外,还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4、交地条件:现状净地;
5、准入产业类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投资强度:≥1191万元/公顷;
7、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8、出让年限:五十年;
9、交地、动竣工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交地,交地之日起壹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二、出让价款及缴交方式:
该地块土地出让价为壹佰叁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136.8万元);福建航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公示期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福建航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资源规划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