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2-2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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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闽清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经采纳2023年8月24日梅溪镇梅埔村人民代表大会意见,现将优化后的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闽清县梅溪镇。 

  二、用地面积:9.4028公顷(合141.08亩)。 

  三、用地范围: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一),位于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境内,范围划定东至自然山体、西至自然山体、南至自然山体、北至自然山体。 

  四、公示期限:2023年1223日至202412日(五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玲鸿      联系电话:18250499492 

    

  附件:《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闽清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一)) 

    

  一、编制依据  

  依据《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闽清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一))》。 

  二、基本情况   

  本成片开发方案位于梅埔村鳌峰岭,涉及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计1个镇1个村,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四周为自然山体。范围总面积为9.4028公顷(合141.04亩),其中:农用地6.8962公顷(含耕地面积0.0391公顷),建设用地1.3301公顷,未利用地1.1765公顷。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强旅游”发展战略,打造知名的“全福游 有全福”特色旅游“目的地”。本方案功能定位是一个集养生度假、新农产品、旅游服务、休闲品牌于一体的乡村振兴康养示范基地。方案的建设为片区提供用地保障,完善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闽清县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服务资源整合,提升服务级别,进一步促进闽清县经济发展。 

  方案位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一),南部紧邻S308道路,距离闽清县城约3公里,距离京福高速公路约3公里,距离闽清北高铁站7公里,对外交通联系十分便捷;规划片区山水资源丰富,尚属待开发阶段,通过成片开发对本片区科学统筹规划,塑造闽清山水特色的度假休闲组团。另外本方案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进行了充分衔接。方案选址合理。 

  四、成片开发的规划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9.4028公顷,主要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方案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合计4.5514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8.40%,符合自然资规〔2023〕7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五、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 

  六、实施计划 

  本方案总面积9.4028公顷,其中已完成实施面积2.5011公顷,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6.9017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三年内。 

  七、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梅政〔2023〕2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用地布局包括4个商业用电地块、2个交通运输用地地块、5个文化用地和1个体育用地,用地功能明确。因此,本方案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统筹利用,增加土地投入,提高利用强度。 

  (二)经济效益 

  本方案产业发展方向符合《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实施“强旅游”发展战略要求,本方案的建设能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且方案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地区投资环境,为城市建设储存一定的后备力量和经济发展保障,发挥出良好的土地经济效益。方案总投资约4.9亿元,投资强度约10000万元/公顷,建成后预计每年旅游产值约1.83亿元,预计年地均税收可达1150万/公顷。 

  (三)社会效益 

  本方案的实施在促进旅游业发展,加快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将带动周边发展,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就业人员的需求增加对于解决周边居民的就业具有现实意义,可增加周边居民经济收入来源,提高周边居民的福利和收入。 

  (四)生态效益 

  本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通过沿路设置相应的防护绿地,对周边地块起到净化空气、降低噪声、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作用,减缓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保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各类指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九、结论 

  闽清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一))》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1: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