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2-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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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闽清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经采纳2022年1月25日塔庄镇上汾村人民代表大会意见,现将优化后的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闽清县塔庄镇 

  二、用地面积:9.9095公顷(合148.6425亩) 

  三、用地范围:位于闽清县南部的塔庄镇上汾村,距县城25公里,东至镇镇有干线1505外林地,西至安前自然村,南至连接线,向北延伸至村界。

  四、公示期限: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5日(五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玲鸿            联系电话:059162300672 

 

  附件: 《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附件:

  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关于闽清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编制《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位于闽清县南部的塔庄镇上汾村,距县城25公里,东至镇镇有干线1505外林地,西至安前自然村,南至连接线,向北延伸至村界。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涉及塔庄镇上汾村,共1个镇1个村,范围总面积9.9095公顷(合148.643亩),其中:农用地6.0115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3.898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福州市茉莉花闽清产业园建设能够进一步促进福州茉莉花茶产业持续向好发展,为“福州茉莉花茶”品牌打造,发挥积极作用,作为未来塔庄镇“一区一带两园三特色”中的特色产业园,将更好的服务于镇区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将有利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镇、村经济联动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四、成片开发的规划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情况 

  福州市茉莉花闽清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其中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4.1118公顷,占比41.49%,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五、规划符合情况 

  福州市茉莉花闽清产业园成片开发片区已纳入闽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已纳入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 

  六、实施计划 

  本方案总面积9.9095公顷,其中已完成实施面积3.7979公顷,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6.1116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至2023年,2年内实施完毕。

  七、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闽清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梅政综〔2017〕42 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八、土地成片开发效益评估 

  (一) 土地利用效益:本次成片开发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合理规划用地布局,确定本方案工业用地地块的平均容积率1.2,将增加单位土地的产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社会经济效益:该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相关材料中的产业引导要求,项目的建设能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塔庄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步伐,推动镇区经济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生态效益:本方案兼顾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主动避让优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且不涉及历史建筑和有价值的建筑构筑物。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管网配套,力争本片区的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合理开发的同时,减缓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保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各类指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九、结论 

  《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1:福州市茉莉花茶闽清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