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梅土征告〔2023〕6号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4-28 17:1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梅土征告〔202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闽清县2022年度第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该批次共涉及1个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清县2022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88号)(见附件)。 

  二、批准征地情况(见附表)(具体四至范围详见经批准的勘测定界图)。涉及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土地 位于闽清县云龙乡官庄村、后垅村,征收土地实行区片综合地价 

  三、涉及上述征收范围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土地权利证书将直接予以注销。 

  四、在实施征收土地中,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征地补偿费用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批准征收土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附表

闽清县2023年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情况表

地块编号

批准用途

权属单位

用地总面积(公顷)

按现状权属分类

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公顷)

国有

集体

面积总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2022-07-01

工业用地

云龙乡

官庄村

0.4326

0

0.4326

0.4326

0

0.0008

0.4318

0

0.0886

0

2022-07-01

工业用地

云龙乡

后垅村

15.2825

0

14.7841

14.7841

1.7539

5.75

7.0333

0.0849

0.1620

0

2022-07-01

工业用地

云龙乡

0.4984

0.4984

0

0

0

0

0

0.4984

0

0

合计

15.7151

0.4984

15.2167

15.2167

1.7539

5.7508

7.4651

0.5833

0.250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