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梅拟征地安置公告补〔2022〕4号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7-0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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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拟征地安置公告补〔2022〕4号 

  为实施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县已于2020年6月15日发布里洋片区商住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梅拟征地安置公告〔2020〕11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等规定,因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发生变化,现发布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项目拟征收(使用)土地12.1824公顷。 

  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拟征收梅溪镇渡口村集体土地1.7838公顷,其中:水田0.9402公顷、旱地0.4024公顷、果园0.1080公顷、田坎0.2229公顷、沟渠0.0195公顷、农村道路0.0908公顷;拟征收梅溪镇里寨村集体土地9.1465公顷,其中:水田2.7095公顷、旱地0.2128公顷、果园3.8732公顷、有林地1.5128公顷、村庄0.0446公顷、公路用地0.0049公顷、田坎0.5080公顷、沟渠0.0762公顷、农村道路0.1313公顷、设施农业用地0.0604公顷、风景及特殊用地0.0128公顷;拟征收梅溪镇上埔村集体土地1.2521公顷,其中:水田1.0232公顷、田坎0.2011公顷、沟渠0.0239公顷、农村道路0.0037公顷、公路用地0.0002公顷。 

  本补充公告调整为拟征收梅溪镇渡口村集体土地1.8624公顷,其中:水田0.9402公顷、旱地0.4024公顷、果园0.1144公顷、灌木林地0.0547公顷、其他林地0.0074公顷、田坎0.3325公顷;拟征收梅溪镇里寨村集体土地9.0694公顷,其中:水田2.7095公顷、旱地0.2128公顷、其他园地0.1143公顷、乔木林地0.6532公顷、灌木林地0.0079公顷、其他林地0.4075公顷、其他草地0.2600公顷、农村道路0.0526公顷、沟渠0.0081公顷、设施农用地0.0604公顷、田坎0.3812公顷、特殊用地0.0128公顷、公路用地0.0007公顷;拟征收梅溪镇上埔村集体土地1.2271公顷,其中:水田1.0232公顷、其他园地0.1514公顷、沟渠0.008公顷、田坎0.0445公顷。 

  拟使用梅溪镇国有土地0.023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0.0235公顷。前期现状调查的土地承包情况不变。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里洋片区商住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征收目的、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异议反馈、补偿登记等事项不变。 

  本补充公告公告时间为30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补充公告、前期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镇(街)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