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鹭建别苑一期、二期项目方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9-14 11:0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关于鹭建别苑一期、二期项目方案调整的公示

根据州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对位于闽清县坂东镇塘坂村的鹭建别苑一期、二期项目方案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

1、将一层工具间及15.300标高层储物间明确体现为住宅功能。

2、总平经济指标中,户数由4户调整为6户

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914日至 2021923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鹭建别苑一期、二期项目总平调整前后示意图

    鹭建别苑一期、二期一层平面调整前后示意图

鹭建别苑一期、二期15.300标高层平面调整前后示意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