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土城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了优化车位布局和立面效果,拟对壹品天成项目方案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1、保持地下机动车数量不变及车位尺寸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将地下室二层机动车位编号、位置及大小进行调整。2、1#-5#楼立面优化,取消斜屋面的檐沟,在雨篷标高以上部分设置装饰片墙。3、6#楼立面效果与布局进行优化,其中二层局部卫生间位置进行微调,将南北立面窗开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9月9日至 2021年9月18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地下室二层平面图(调整前后)
6#楼二层平面图(调整前后)
6#楼南北立面图(调整前后)
1#-5#楼1-1剖面图(调整前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