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村庄规划阶段性成果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8-0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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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及我县乡村振兴任务要求,按照《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闽清县委乡村振兴办关于下达2020年闽清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通知》(梅自然﹝2020﹞66号)及《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文件要求,特通知各乡镇于2020年8月12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村庄规划编制启动公告(公告文件、张贴照片); 

  2.动员大会相关材料(会议记录、签到表、现场照片等有关材料); 

  3.前期调查工作相关资料(调查问卷、现状调查成果、入户调查问卷结果); 

  具体要求:入户调查填写调查问卷,填写比例为全村总户数的30%-50%,要涉及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多个群体,确保调研覆盖面广。 

  4.存量建设用地调查表(详见《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P65); 

  5.驻村规划记录表(详见《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P66); 

  具体要求:每次驻村开展工作记录一次表格;规划编制分前期调研,方案比选和征求意见、深入调研、成果审议公示等四个阶段,每阶段至少需记录一次;前期调研和深入调研总工作时间不宜少于30个人工日。 

  6.农民申请新宅基地刚性需求调查表(详见《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P67); 

  7.村庄规划初步方案文本; 

  8.村庄规划合同。 

  上述材料请各村委会盖章后报送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空间规划科,根据报送材料,我局将对村庄规划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将适时对规划初步方案稿开展专家咨询审查。 

  请各编制村的村委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需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联系人:洪娟           电话:0591-22321189)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