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不动产遗失(2024)014号
兹有闽清航华木业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闽(2017)闽清县不动产权第0003249号不动产权证(坐落:白中镇梅坂村)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
(声明期限: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1日)
声明人:闽清航华木业有限公司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