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0069)
编号:梅不动产遗失(2020)069号
黄兆疆保管不善,将梅后集用(1998)字第0505号土地使用权证(座落:后佳乡街中村)、梅后房字第0026号房屋所有权证(座落:后佳乡后佳街)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上述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作废。
(声明期限: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3日)
声明人:黄兆疆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