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梅城印记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梅城政〔2018〕15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提升城市品质,保护历史文物建筑,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清县梅城印记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县梅城印记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浮头街、安民巷、城墘路以及片区内部的“X”形交叉街巷进行改造,改造总长1081.02米。项目一期为浮头街改造工程,二期为安民巷和城墘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景观提升改造、路、电、给排水、泛光照明和智能社区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1237.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