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县本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1-3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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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单位: 

  接《闽清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梅财预〔201924号),2019年我系统预算编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你单位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各单位收支预算 

  闽清县文化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1万元,项目支出49.5万元(其中瓷乡艺术团经费20万元) 

  闽清县图书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6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闽清县博物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8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15万元。 

  闽清县美术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闽清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闽清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收入预算。2018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4万元。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2万元,项目支出8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万元,财政专户收入安排的支出0.4万元。 

  闽清县闽剧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2万元,其中:基本54.32支出万元。 

  闽清县会场:项目支出5万元。 

  闽清县陶瓷科技孵化器公司:运行经费100万元。 

  闽清县老体协:活动费、工作经费33万元。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根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及时与县财政局有关科室做好沟通,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展开,节约财政资金。 

  三、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和勤俭办事的理念,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工作需要合理编制用款计划,确保预算执行的均衡性;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要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附:2019年闽清县部门支出项目预算表 

    

  闽清县科技文体局 

  201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