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3-18 15:0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闽清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聚焦“一稳定两不愁三关注四保障”,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力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 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始终保持攻坚态势。按照目标不变、模式不变、政策不变“三不变”原则,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坚持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巩固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格局,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县、乡、村三级书记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全面了解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脱贫户“三保障”情况以及所在乡镇、村边缘困难群体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部门扶贫责任,实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二压实帮扶责任。深入推进“家”字工作法,落实“常话家常、力办家事、变成家人”三项工作机制,各包户责任人每个月开展“温暖行”工作,同时结合全县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六清”工作,做好脱贫户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脱贫户生活品质;认真做好乡镇人事调整后的帮扶责任人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帮扶工作不停、责任不断,同时组织开展对新任包户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扶贫政策,切实履职尽责;要按照“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总要求,确保乡镇、村扶贫工作队伍的稳定。

责任单位: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工作,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和程序,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建立脱贫户收支定期监测制度,掌握脱贫户收支构成比例,每个季度定期进行分析比较,因户因人施策,及时调整帮扶举措,力争贫困户2020年人均纯收入比增15%以上;建立支出预警机制,针对医疗费用、学费等支出占全部支出50%以上的贫困户,及时落实各项就医、就学补助政策,降低相关费用,同时启动各乡镇扶贫基金和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措施,保证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完善农村困难边缘群众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对边缘困难群体定期排查重点对因病、因残、意外事故家庭收入支出情况进行核实,对农村困难边缘群众重点采取纳入低保、临时救助、大病救助、社会捐助以及安排就业等措施妥善解决,防止新增返贫困问题。积极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资产收益等资金筹集渠道,采取补助、救助、兜底保障等方式,巩固脱贫成果。2020年至2021年年初,认真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摘帽总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教育局,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四)注重发挥主体作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采取以奖代补、事后奖补等方式,更多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坚决防止一手包办、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等靠要等不良习气。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约束不赡养老人等不良行为;大力宣传自强不息、勤劳肯干的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向他们学习,进一步坚定脱贫信心,激发创业热情。

责任单位: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五)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着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生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各乡镇要优先考虑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适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建档立卡贫困员搞好家庭卫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切实做到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焦;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贫困户,要积极帮扶协调,采取现金发放和物资发放等形式,加大临时求助力度,对无劳动能力或残疾家庭,帮扶责任人要通过代购代送等方式,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基本生活有保障。

责任单位: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二、 着力推进精准施策

(一)强化产业帮扶。大力扶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特色手工业、林下经济、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增收脱贫项目,不断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农业部门结合春耕生产加强农业生产指导,帮助贫困户选准选好一些“短平快”发展项目,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组织农业技术服务队对有从事生产性项目的贫困户进行一对一技术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帮扶、吸纳就业等途径与贫困户建立利益链接,推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等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依托三农服务超市微平台、福州日报“帮扶卖”等平台,每个月收集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并及时在平台上发布,帮助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帮助贫困户解决产品销售难问题;鼓励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对贫困户生产的优质农副产品纳入各机关食堂和下属企业食堂日常采购清单,以消费扶贫的形式支持鼓励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经营性收入;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切实发挥农业产业保险作用,对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损失的,人保财险及时启动理赔程序,降低贫困户损失;力争有生产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产业;开展“师带徒”产业帮扶模式,培训20个贫困户通过创业增收实现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林业局、供销社、总工会、人保财险闽清支公司,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就业扶贫。加大就业扶贫力度,人社部门每季度向全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推送一次就业岗位信息,供广大贫困户选择或调整岗位,保证其收入的最大化;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作用,及时跟踪贫困户就业情况,对阶段性就业困难的贫困户开发30-50个储备性公益岗位安排贫困户过渡性就业,保证就业不断档收入稳定;积极推广池园镇“扶贫小车间”就业模式,引导白樟、白中、坂东等工业重镇建设扶贫小车间,与用工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送技术、送配件、送岗位“三送”服务实现家门口就业,拓宽贫困家庭就业渠道;利用大中专毕业季开展一次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鼓励爱心企业、企事业单位优先从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择;全面落实“雨露计划”政策,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提高贫困家庭自我造血功能;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根据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升贫困户就业能力。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扶贫办,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三)深化行业扶贫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扶贫相关政策,围绕贫困户迫切需求增加政策有效供给,制定完善精准扶贫1+X”配套文件,形成精准扶贫的一揽子政策法规,并加强政策落细落地和宣传培训;切实发挥教育、卫计、住建、残联、人社等部门职能作用,确保2020年前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推进行之有效的贫困子女“课外关怀计划”,继续实施课任教师与贫困子女一对一帮扶措施,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利用省级绩效奖励金对每年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实行奖励政策,按每人3000-5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和资助;继续实施为全县贫困户购买商业保险举措,最大限度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深入推进贫困户住房改善“五明五亮”工程,提升改造20-30户贫困户住房条件;加大对贫困户医疗扶持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落实低保“兜底”政策,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低保对象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转移就业培训、春蕾助学行动、低保救助、社会帮扶等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帮扶实效。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民政局、残联、人社局、林业局、水利局、妇联、团县委、扶贫办,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四)完善社会帮扶。文明办、县直机关党工委、工商联、民政局、侨联等单位要主动对接市级开展创新帮扶123模式,落实好市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市直机关“双联双扶”和百企帮百村、百会联百村、百侨帮百村“三百”工程对接等工作,继续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壮大社会帮扶力量;创新帮扶形式和内容,通过资金扶持、提供就业岗位、助学、吸纳贫困户入股等帮扶措施,共同助力精准扶贫。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党工委、工商联、民政局、侨联、总工会,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五)突出帮扶重点。按照政策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扶贫队伍不散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确保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不返贫。突出抓好重点贫困人群的帮扶工作,对一户多病多残、长期患病家庭、低保户五保户这些无业可扶人员以及一些当前正患重病的对象予以重点倾斜重点帮扶。完善扶贫基金、临时救助等制度,加大对因病、因灾等突发致贫风险的应对。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残联、扶贫办,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六)持续扶持贫困村发展。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监督,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业务培训,保持队伍基本稳定。选认一批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帮扶,帮助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贫困村“四好农村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贫困村信息、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推动惠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应用普及;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土地整理攻坚战,落实好党建项目带动,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增强村级组织发展活力,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至2020年所有贫困村实现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全覆盖,力争每个贫困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都在10万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协、交通局、电力公司、广电事业发展中心、广电网络闽清分公司、扶贫办,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三、 着力加强监督监管

(一)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各项补助资金,同时督促各乡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沉淀;强化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督,落实帮扶责任人对扶贫专项资金、小额信贷资金、雨露计划培训等项目日常监督责任,及时评估资金使用效益,提出资金管控风险;用好惠民资金网和扶贫资金在线监督平台,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在线监管,打通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二)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持续用“绣花”的功夫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切实减轻基层迎评迎检工作负担,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走访和电话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抓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和办理工作,强化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局、扶贫办,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大总结宣传研究力度。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经验、生动案例,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宣传展示脱贫攻坚伟大实践;积极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不断加大对老区苏区支持力度,持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广电事业发展中心、扶贫办,有脱贫减贫任务的乡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